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51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500千伏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千伏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500千伏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已有的500千伏鹏城变电站站区东侧空地。本次验收新建500千伏串抗场工程是在500千伏深鹏甲、乙线解口进入串联两组28欧的限流电抗器,同时在500千伏鹏程变电站3台主变35千伏侧各加装1组容量为40Mvar的低压电容器。将500千伏鹏深甲、乙解口进入串抗场,再将500千伏深鹏甲乙线N2-N3档内的导线断开,利用现有N3终端塔接入电抗器场地北侧的构架,利用现有N2终端塔接入电抗器场地南侧的构架。配套输电线路工程需拆除原有导线的400米,新建导线262米。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结果:
1、电磁环境
变电站厂界及周边各监测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限值;无线电干扰水平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0.5MHz)的限值要求。
2、生态环境
该项目已落实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
3、声环境
变电站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变电站按设计要求建设了事故贮油池。
五、验收结论
500千伏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4日
抄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