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94号
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制动钳及制动助力器&主缸总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制动钳及制动助力器&主缸总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制动钳及制动助力器&主缸总成生产项目选址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城中路佛山(云浮)产业工业园79号,总用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520平方米。新建加工车间、组装车间等主体工程,电镀车间(设置1条镀锌生产线,内设铬钝化生产线)、阳离子涂装车间、清洗车间等配套工程,锅炉房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原辅材料、危险品等储存和运输等储运工程,办公室、食堂等生活办公配套设施。年产制动钳(D/B)115.2万个、制动助力器&主缸总成(BMC)84万个。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你公司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强化运输、储存、处理处置全过程风险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四)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送至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和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7日
抄送: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