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17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
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二期)位于广州开发区广州科学城开达路88号,项目(二期)实际建设规模为阵列玻璃基板、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最大加工能力均达到3万片/月,实际总投资金额约13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9349亿元,占总投资额的4.46%。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你公司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升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提高废气处理效率,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废液收集和处置措施,优化风险截污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机构应急预案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强化运输、储存、分类处理处置全过程风险控制,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配合当地政府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建立公众联系机制并加强日常监测。
(五)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送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3日
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