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22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220kV封开站扩建#2主变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你司报送的220kV封开站扩建#2主变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20kV封开变电站站址位于肇庆市封开县罗董镇大垌村西南侧约300m处,输电线路经过肇庆市封开县、德庆县,云浮市郁南县,本期工程为:
(一)扩建220千伏#2主变压器一台,容量为180MVA
新增并联电容器4 ×8016kVar。10kV出线8回,220kV出线间隔1个。
(二)新建220kV线路2回(至220kV仁安站),全线长39.7km,其中同塔双回单边挂线路段1.3km,单回线路段38.5km。
(三)110kV线路6回,形成110kV康州-悦城甲乙线长2×5.774km,康州-中垌线长6.414km,康州-荔枝岗线长5.655km,康官线长6.504km,康绿线长3.373km.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结果:
(一)电磁环境:
变电站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04)50Hz频率低于4kV/m、0.1mT评价标准限值要求、无线电干扰限值(距线路边导线投影20m处0.5MHz,500kV)不大于53dB(μV/m)。
(二)声环境:
变电站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值均低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护、生态恢复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水环境。
变电站内生活污水处理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站内绿化。
四、验收结论
220kV封开站扩建#2主变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31日
抄送:肇庆市、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