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32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校区一期工程及实训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你学院《关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校区一期工程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申请函》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17号公告,我厅受环境保护部委托依法对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校区一期工程及实训基地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包括新建花都校区工程和改扩建实训基地工程两部分。新建花都校区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一期工程占地483.3亩,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宿舍、食堂以及院系行政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0.42万m2;改扩建实训基地工程位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工程占地面积187.55亩,实训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实习培训楼、行政办公楼及教学楼、图书馆及信息中心、机务实训楼、2号学生公寓和相关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5.73万m2。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相应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建议对花都校区食堂油烟废气监测平台进行整改,参照验收调查报告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水、废气进行取样监测;
(三)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各项环保资料应设置专人管理。
四、你学院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和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