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7〕34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500kV
木棉输变电工程(500kV输电线路部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kV木棉输变电工程(500kV输电线路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500kV木棉变电站-从化换流站线路工程起自500kV木棉变电站,止于±500kV从化换流站,线路总长2×54.593km(A线)+2×54.333km(B线),全长2×108.926km,其中2×99.930km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方式,2×8.996km线路采用与220kV或110kV线路四回共塔架设。全线杆塔总数274基。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情况
(一)电磁环境
50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高压交流架空输电线无线电干忧限值》(GB15707-1995) 50Hz频率低于4kV/m、0.1mT评价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无线电干扰限值(距线路边导线投影20m处0.5MHz,500kV)不大于55dB(μV/m)。
(二)声环境
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护、生态恢复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验收结论
500kV木棉输变电工程(500kV输电线路部分)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5日
抄送:广州市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