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49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南海佛雷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佛山市南海佛雷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佛山市南海佛雷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联星大道南房工业区东五路3号。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验收内容为:停止使用含氪-85放射性气体生产金属卤化物灯项目,涉及的氪-85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粤环辐验监字〔2017〕第B066号)表明:
佛山市南海佛雷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氪-85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后,所在场址辐射剂量率和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结果满足《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所开发的基本要求》(GBZ167-2005)的要求;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结果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l8871-2002)的要求。
三、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成立了辐射防护机构,制定了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的退役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的各项防护措施和辐射安全措施。
四、该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该退役场址可以无限制开放使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29日
抄送: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