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8〕25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工程项目配套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工程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清远市、佛山市、肇庆市、东莞市、惠州市和韶关市境内,包括3条干线和3条支干线,总长448公里。3条干线分别为鳌头至广州干线、广州至肇庆干线和广州至惠州干线,干线管道总长350.6公里;3条支干线为韶关支干线、清远支干线和东莞支干线,支干线管道总长97.4公里。除韶关支干线设计压力为6.3兆帕外,其余各条管道设计压力均为9.2兆帕。全线共设13座场站,包括2座首站、9座分输站和2座末站,20座线路截断阀室。全部线路采用三层PE外防腐层,共设置6座线路阴极保护站,13座站场设置区域性阴极保护站。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总供气规模160×108m3/a。实际工程总投资为62.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35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4.22%。
二、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固定声源布置、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围隔等隔声降噪措施,管沟开挖土方回填于作业带内,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调压装置增设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公司清运处理,设备维修及清管作业产生的含油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所述,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要求设置标识牌,严格落实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二)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环境风险控制距离内环境敏感点的告知、警示标识或搬迁措施。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四)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资料送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30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东莞、惠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三水区、肇庆高新区、四会市、高要区、鼎湖区、清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始兴县、仁化县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谢岗分局、桥头分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惠城区分局,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浈江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