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8〕408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伶通道3000吨级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配套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
你公司报送的《西伶通道3000吨级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西伶通道3000吨级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范围涉及广州市、佛山市和中山市。整治范围包括容桂水道南华至板沙尾39公里、洪奇沥水道板沙尾至义沙头14公里、下横沥水道义沙头至南沙口14公里及枕箱水道南沙口至广州港出海航道9公里,共76公里河段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工程、清礁工程、桥梁处理工程(容奇和下横沥大桥2座桥)、桥梁区域的浮标、标志牌、桥涵标和桥柱灯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七滘大桥的标志牌和信息化附属工程)、趸船码头工程(三洲和万洲2座)、南沙航标与测绘所站房改造工程。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各监测点的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水(含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岸上,暂存于岸上的垃圾存放区,由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黄圃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21日
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黄圃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