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8〕446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kV贤令山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kV贤令山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500kV贤令山变电站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龙塘村,本期扩建第二台主变压器(容量1×750MVA),装设3×60MVar电容器组和1×60MVar低压电抗器。
二、该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三、验收情况
(一)声环境。
500kV贤令山变电站第一次验收监测,围墙外东测1#、北测6#点位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53.8dB(A)、51.1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整改,设置隔音墙后,2018年4月2日重新进行了噪声监测:昼间为40.5dB(A)-48.4dB(A),夜间为39.8 dB(A)-47.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固体(危险)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内建有事故油池,总容积225m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制定了《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回收、处理进行了规定。
四、验收结论
500kV贤令山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3日
抄送: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