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函〔2018〕2054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kV上寨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kV上寨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500kV上寨变电站站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义合镇,本期扩建1台1000MVA主变压器(2#主变压器),新增35kV电容器组1×(3×60Mvar)。
二、该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三、验收情况
(一)声环境
500kV上寨变电站厂界周围昼间、夜间噪声水平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二)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土方按要求进行了回填。
变电站内建有事故油池,总容积200m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制定了《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回收、处理进行了规定。
四、验收结论
500kV上寨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噪声、固体(危险)废物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