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9〕19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门市兴达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线路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门市兴达电路板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江门市兴达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线路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门市兴达电路板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3层厂房(设有显影生产线5条、沉铜生产线1条、图形电镀线2条、蚀刻褪膜线3条、表面抗氧化线1条以及钻孔机、激光钻孔机、沉铜磨板机、D/F磨板机、喷锡线、化学清洗机、丝印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1栋宿舍办公楼等公用工程;1套处理能力为1500m3/d的废水处理设施和900m3/d的反渗透中水回用设施。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52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1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86%,规模为年产双面印刷线路板40万平方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铜废液、退锡废液、含铜污泥、废显(定)影液、废菲林渣、废油墨渣、钻孔粉尘、废弃印刷线路板边角料、废过滤棉芯等,上述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仓库,交有关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属建设单位自主行为,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基本符合分期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四)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和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18日
抄送: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