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6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热电站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热电站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申请环保验收的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热电站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广纸集团威达高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威达高厂区热电站原有2×65吨/时燃煤锅炉及2台6兆瓦抽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1台13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并利用原有1台6兆瓦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479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占总投的43.8%。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运后,你公司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送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26日
抄送: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