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9〕184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磨刀门水道及出海航道整治工程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关于申请磨刀门水道及出海航道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情况
磨刀门水道及出海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所在河段为西江下游及出海口,主要包括磨刀门水道、洪湾水道,航道整治里程长69.8千米:其中,磨刀门水道百顷头至珠海大桥48.4千米,洪湾水道珠海大桥至澳门灯桩段14.2千米,按内河III级航道、通航1000吨级港澳航线船舶标准建设,航道设计尺度4.0米×80米×500米。磨刀门出海航道石栏洲至口门外7.2千米进行试挖槽试验,试挖槽面尺度为5.0米×49米。本次航道整治工程的疏浚工程量约95.77万立方米,疏浚范围为洪湾水道的横琴大桥上游230米至下游220米;口外试挖槽段石栏洲至口门外7.2公里。配备航标、航标保养基地、航标遥测系统、站场、码头等配套工程。其中,航道的维护性疏浚不属于本次的验收内容。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为站房工作人员和船员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航道事务中心船舶(1艘航标工作船,2艘巡标快艇)运行产生的废油水、船舶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在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斗门航标与测绘所设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中心应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神湾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17日
抄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神湾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