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9〕271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
处理中心年处理危险废物9600吨焚烧项目配套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年处理危险废物9600吨焚烧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同意通过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工业聚集区(英德市泓溢有机硅制品有限公司原建设用地)广东清远市英德华侨工业园内,占地面积 21519.2m2,焚烧处置量为96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危险废物收运和储存系统、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车间(配伍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尾气净化系统,灰渣收集、运输、储存系统)、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办公楼尚未建设。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3.02%。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线产生的飞灰和炉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污泥、三效蒸发器产生的蒸发浓缩盐泥、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焚烧生产线产生的废布袋、废树脂、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其中焚烧炉渣和飞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理;蒸发浓缩盐泥、废水污泥、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等经配伍后焚烧处置。办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修改单)中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腐的设置要求。一般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中的设置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16日
抄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