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佛山市格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佛山市格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佛山市格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佛山市格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万吨废矿物油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社区,总用地面积约12436m2,建筑面积约6963m2。项目年收集处理废矿物油3万吨,主要产品包括柴油2474吨/年、75#基础油3093吨/年、150#基础油10825吨/年、250#基础油10206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渣、废活性炭、渣油、废碱液、浮渣、污泥,其中废碱液通过管道排入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其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