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19-5239(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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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编号:2019-5239(执法)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800X177441456 | 440800000023772 | X17744145 | 91440800X17744145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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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09月06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09月06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2.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临港工业区宝河路以东,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HW08)2.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罐区、成品罐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区、供热系统、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办公楼等。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滤渣和含油污泥,交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填料塔检修产生的废填料目前暂未产生,需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中存放,定期转移至湛江市霞山区石头村西出口垃圾存放点,由石头村村委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