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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富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配套电镀生产线“减1增1”改扩建项目配套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28号
富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富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配套电镀生产线“减1增1”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配套电镀生产线“减1增1”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工业大道旁。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电镀车间5楼一条镍配套电镀生产线(编号D18镀镍线,年电镀加工面积1.67万平方米),新增一条配套电镀生产线(编号N1),该条配套电镀线除了镀镍钯金之外,还新增了铜、铑钌三个镀种,该生产线拟布设于原配套电镀车间的空置处。改扩建项目无退镀生产线和退镀工艺。项目增加一套镀铜洗水回收系统,并依托原有的一套镀金洗水回收系统、一套镀镍洗水回收系统和一套镀钯镍洗水回收系统;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不涉及主体工程的变动。预计年加工端子类电子接插件约为3600万件,年电镀加工面积1.584万平方米,镀种类型包括镍、钯、金、铜、铑钌,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工业产值为15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4.6%。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等,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包括:废脱脂剂、废酸、废棉芯、废炭芯、废罩头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含镍浓液、含氰废液、含镍污泥、综合废水处理污泥等,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项目运行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