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19〕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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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新建工程(含2×20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2#生产线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基本符合分期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分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400315058928H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钟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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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年0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9年01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新建工程(含2×20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2#生产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19〕18号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新建工程(含2×20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2#生产线项目配套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建工程(含2×20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年产熟料600万吨、水泥745万吨规模,同时配套两组20兆瓦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00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新建工程(含20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2#生产线(以下简称“一期工程”)。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回收粉尘、实验室水泥试块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除尘器废滤袋、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等。
一期工程除尘器除下来的粉尘直接通过密闭的螺旋输送机返回到生产线相应的工序中使用,实验室产生的水泥试块废物经破碎后作原料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废活性炭通过反冲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除尘器废滤袋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除尘器废滤袋和废含油抹布(HW49)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HW08)主要用作石灰石、辅料、原煤、熟料及其他取料机刮板链条的润滑油,剩余部分委托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属建设单位自主行为,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基本符合分期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和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18日
抄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