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1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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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电路板资源再生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402MA51TA862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古劲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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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06月2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06月28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电路板资源再生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130号
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梅州市锦发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电路板资源再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租用鸿源(梅州)电子饰品有限公司用地及现有已建成建筑,并新建部分设施。项目占地9487 m2,建筑面积5907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脱锡拆解生产线,2条废电路板破碎分选生产线,年处理3万吨废电路板(其中含元器件废电路板3000吨)。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5%。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主要变化如下:生产线少量生产设备有增减,产能未发生变化;2#、3#废电路板破碎分选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后加上一个活性炭吸附箱作为保障处理设施。经现场检查及查阅相关材料,特邀专家认为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验收管理。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收集废线路板产生的废包装袋材料、废弃除尘布袋、机修含油抹布、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脱锡拆解产生的废元器件、废锡、废铁、电线、塑料、废活性炭、破碎分选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弃除尘布袋、机修含油废物、脱锡拆解产生的废元器件、废活性炭、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废气处理碱液喷淋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脱锡拆解产生的废铁、废电线、废塑料、废锡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破碎分选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外运至梅州市蕉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建设。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2013 修改单)要求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及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二)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负责。请你中心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