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1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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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LG化学30万吨/年ABS项目(二期)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300566668915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宋秉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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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护照号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07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07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LG化学30万吨/年ABS项目(二期)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148号
乐金化学(惠州)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和LG化学30万吨/年ABS项目(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电厂路57号。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一条15万吨/年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生产线,扩建一期已建成的15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增加至3000m3/d,配套建设一台导热油炉、一座雨淋阀室、一套冰机系统(ABS冰机)、一座成品仓库,一座280m2危废暂存仓库,其余设施依托一期建设内容。项目年产7.75万吨通用级ABS、5万吨挤出级ABS、2万吨阻燃级ABS、0.25万吨耐热级ABS。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人民币7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7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碱液(阻聚剂残渣)、过滤器过滤物、SAN低聚物、含油废液、真空废液、污泥、废润滑油、废陶瓷、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ABS粉料、ABS细颗粒、废SAN料和SAN细颗粒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下游厂商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相关服务公司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区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