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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威立雅海洋环境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年拆船80万轻吨项目(一期60万轻吨)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197号
威立雅海洋环境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威立雅海洋环境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年拆船80万轻吨项目(一期60万轻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行公朗,项目分四期进行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一期年产60万轻吨板材、钢材等相关产品。主体工程为拉船上岸和一次拆解区,拉船上岸包括1座机械化梳式横向滑道设施(32套卷扬机和斜架车、32股滑道)和2艘拖轮,一次拆解区包括2个岸基拆解平台、2台门座吊机和2台门式吊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的2座变配电所;储运工程包括液化天然气瓶、液氧气瓶和液态二氧化碳瓶;环保工程包括400吨/日废水处理设施、25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噪声治理设施、防污栏、应急设备、240立方米回用水池等。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4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0万元,占总投资8.3%。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从钢材船拆解下来的荧光灯、废电池、废矿物油、油漆片、油泥、油木屑、油碎布、废石棉等危险废物;塑料、玻璃、铁锈、空调等废旧电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办公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和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建设。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和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