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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沙坦类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粤环审〔2020〕199号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沙坦类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西侧,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生产。项目主要生产沙坦类系列产品,环评设计年产沙坦类系列产品360吨,其中缬沙坦及中间体150吨、厄贝沙坦及中间体100吨、坎地沙坦酯及中间体25吨、替米沙坦及中间体50吨、奥美沙坦酯及中间体10吨、阿齐沙坦及中间体25吨;实际年产沙坦类系列产品175吨,其中缬沙坦及中间体75吨、厄贝沙坦及中间体100吨,取消奥美沙坦酯及中间体、坎地沙坦酯及中间体、替米沙坦及中间体、阿齐沙坦及中间体的生产。项目主体工程为合成车间;仓储工程为1号2号甲类仓库、地上立式储罐区、1至3号堆场;公辅工程设有8吨/时天然气锅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1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75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依托原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废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珠金环建〔2016〕100号)处理。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亿元,实际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16.7%。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冷凝液、药用炭、废包装袋、废试剂瓶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光管,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主要为日常办公垃圾。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建设。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我厅同意其通过验收。
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和管理,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同时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按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负责。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相关验收材料送至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