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2)组织拟订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处理跨区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4)组织开展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5)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