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环保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的调查、研究、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校址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
现根据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50名专任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技能测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0个职位(详见附件一)。
三、薪酬待遇
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差
2、津贴、补贴:职务岗位津贴、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工资性奖金、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3、课酬:教学人员按职称和上课课时数,计发课酬。其他人员领取教师平均数。
4、学校奖金、节日补贴:根据考勤情况及工作业绩计发奖金和节日补贴。
5、从事对外服务的教师,按学校的制度规定领取劳动报酬。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殊要求除外)。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一般应具有高校工作经历、高校教师资格。
2、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一)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xxbgs309@163.com。
4、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8月6日止。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学院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学院人事部门将在8月9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
(三)考试
考试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与现场答问相结合。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确定。试讲时间为20分钟。
现场答问:应聘者完成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后,需现场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时间10分钟。
考试成绩按照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答问6:4的比例评定。
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最终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定于2010年8月12日至8月16日进行。考生应在开考前两天(具体时间由学院人事部门通知)到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抽取试讲题目并提交如下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或代表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应聘者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考或中途离场者视为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及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招聘信息栏网页查询。咨询电话:020-85520309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