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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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中心主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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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2.除了以上4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条件如下: (1)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任职满三年;(2)中共党员,40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3)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毕业,实操能力强。 3.以上资格中涉及到工龄、年龄及职称年限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并上传至省环保厅公众网招聘报名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4年2月25日9:00时~ 2月28日16:00时。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9:00时~2014年2月28日17:00时。 网上初审合格者,笔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3月8日上午9:00—12:00时持本人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准考证加盖公章。 每位报名者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有效报名人数3人以上才开考) 笔试时间:2014年3月8日下午14:30~17:00时。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15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合格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采用20分钟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岗位能力及实操能力。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17日前在省环保厅公众网上发布。 面试时间:2014年3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携带不齐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学院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评分,由学院领导、厅人事处、用人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面试考官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者(60分)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同时通知后续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招考单位2014年3月下旬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招考单位将于2014年4月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意见,形成考察报告。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同时公示,公示期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并通知后续事项,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省环保厅公众网查询。 咨询电话:0757--81773129,1341617**** 监督电话:020-87531809,87531626,87531671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信息中心主任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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