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验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粤环函〔2021〕6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第10.1.2条第二款的有关要求,加强汽油车排放控制,规范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验操作,减少汽油车蒸发排放,防治臭氧污染,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验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验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及区域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检验操作指南(试行).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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