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来源: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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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韶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4日召开工作推进会。据悉,韶关市级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工作经费基本得到落实,并提前预购了部分普查所需设施和设备,接下来将全面启动普查工作。
国务院于2016年10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韶关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6月成立了韶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总量科牵头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和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9个成员单位抽调约20人组建了市普查办。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等也筹备落实。
会议对韶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普查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并及时做好普查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等;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