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8-05-22 来源: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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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28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标志着深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方案明确: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生产和投入情况、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除了国家规定普查的污染物外,深圳在工业污染源和入河(海)排污口普查中增加了铜、镍2项指标的调查,突出污染源排水去向和受纳水体研究、入河(海)排污口普查,增加水污染源特征指标、第三产业涉水污染源排污分析,切实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依据。
4月18日上午,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和安排部署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旭阳、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红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现代农业和畜牧兽医处调研员陈文乐、深圳市各区(新区、合作区)环保水务局分管领导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有关部门出席了发布会。
深圳特区报、晶报、深圳晚报、深圳商报、南方都市报、深圳都市报、深圳卫视、财经频道、公共频道、移动频道、深圳电台89.8频率、106.2频率等各大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并就本次污染源普查的特色、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区别、普查污染物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如何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本次普查的工作重点等内容进行了提问和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