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工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省普查办于5月9日-10日在东莞市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培训班。省普查办主任、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蒋宏奇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传达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普查办主任培训会精神,并对下一阶段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到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和污染源数据质量提升的关键期和攻坚期,各市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按照国家要求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排放量核算结果初报,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普查任务。下一步,全省污染源普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倒排工期,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二是加强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分级开展质量核查,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做好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加强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帮扶指导,及时解答核算问题;四是加强调度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严重滞后、数据错误率高的市,视情况予以督办;五是强化基础保障,加强数据库安全管理和数据备份,研究谋划普查成果综合分析与实际应用,做好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准备。
培训班上,省普查办技术组及相关专家分别解读了普查对象查缺补漏方案、普查质控体系及下一步核查工作安排,讲解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及移动源产排污核算方法,普查数据汇总方案及审核常见问题等。
各地级以上市分管普查工作的局领导、普查办主任,市、县(区)普查办技术骨干和第三方机构技术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