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根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采取非常规手段加班加点推进核算工作。截至5月23日上午,汕头市核算完成率达到91.30%,审核通过率达到61.10%。
一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核算技术能力。通过举办数据审核培训、产排污核算培训,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强化普查技术骨干产排污核算能力。通过制订数据核算操作流程指引,使污普工作人员快速熟悉核算操作流程,大大提高了核算工作效率。
二是提高审核效率。采取市、区、普查指导员多级审核机制,在开展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同时,同步提高系统的“强制性审核”、“提示性审核”通过率,解决报表遗漏填报问题、强制性审核和提示性审核问题,夯实基础数据质量,减少核算返工率。根据国污普〔2019〕4号和粤污普〔2019〕2号文要求,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严防漏查漏报现象,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三是加强调度。采取“日调度、月通报”的方式,每日通报调度情况,量化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区重点督办、现场督导。同时,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污普日常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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