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8月12日至18日,省普查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处室、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及部分地市的专家,分6个核查组开展第三轮质量核查。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普查办主任陈金銮同志率领第一核查组赴东莞市进行质量核查,并就核查发现的问题向东莞市进行了反馈,要求东莞市采取集中会审、交叉会审、系统审核、区域行业比对、指标排序等方式开展自审,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本次质量核查按照每个地级市随机选取2个县(市、区)的要求,共选取42个县(市、区、镇街)作为核查区域开展核查,通过查阅普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对核查区域内抽取的普查对象数据采集质量进行核查,对于存疑的指标进行现场复核。全省共抽查普查对象2538个,涉及关键指标总数32.4万个,发现错漏关键指标7554个,关键指标总体差错率2.33%。其中:抽查工业源2294家,涉及关键指标总数17.9万多个,错漏关键指标5173个,工业源关键指标差错率2.88%;抽查生活源92家,涉及关键指标总数1215个,错漏关键指标59个,生活源关键指标差错率4.86%;抽查农业源90家,涉及关键指标总数1900个,错漏关键指标68个,农业源关键指标差错率3.58%;抽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0家,涉及关键指标总数1796个,错漏关键指标93个,集中式关键指标差错率5.18%;抽查移动源73家,涉及关键指标总数1371个,错漏关键指标13个,移动源关键指标差错率0.95%。此外,核查状态为停产、关闭、其他的普查对象共84家,有8家不符合事实。对2017年排污许可证发布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等名录比对151家,发现遗漏17家。
针对省核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出现错误的关键指标,各地立行立改,马上进行了修正,现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数据填报问题也组织开展了全面、细致、深入的审核整改,有效提升了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