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1-7489(固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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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广悦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跨省转移事项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公司将100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条边角废料)转至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广悦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300MA5GTMJU5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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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11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1年11月17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1年12月31日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圳广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深圳广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跨省转移申请资料(业务办理号:129803,转移起点地址位于东莞市高埗漳江工业园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粤环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100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条边角料)转至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许可转移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跨省转移、处置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实施转移前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报告转移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时间等情况,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固体废物,并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
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固体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