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佛山市和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函
佛山市和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607180322)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三水核变通内字【2018】第1800525106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吕冠殷”变更为“黄睿敏”。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7日
抄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