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函〔2021〕4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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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们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恩平核变通内字〔2021〕第2100191735号、江核变通外字〔2021〕第2100140578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杨宏兵”变更为“王加军”,法定代表人由“XIONG GUANGWEI”变更为“杜平”。其他内容不变。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78507669589XL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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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1年03月1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6年03月10日 五年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函
粤环函〔2021〕427号
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85191230)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们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恩平核变通内字〔2021〕第2100191735号、江核变通外字〔2021〕第2100140578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杨宏兵”变更为“王加军”,法定代表人由“XIONG GUANGWEI”变更为“杜平”。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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