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函〔2023〕3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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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登记通知书》[(粤珠)登字(2023)第44040012300021574号、(粤珠)登字(2023)第44040012300017997号]的内容,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3220930)中住所名称由“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105室”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环保二路2号行政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由“蒋联武”变为“陈昌福”。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400MA5351017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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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6月14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09月30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3年09月30日 一年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函
粤环函〔2023〕326号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3220930)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按《登记通知书》[(粤珠)登字(2023)第44040012300021574号、(粤珠)登字(2023)第44040012300017997号]的内容,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403220930)中住所名称由“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六号105室”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环保二路2号行政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由“蒋联武”变为“陈昌福”。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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