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与科技处

               

处室领导

处长许金洲
副处长胡德庆

主要职责

(1)组织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3)承办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4)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技术规范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