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环保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一
2011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波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0毫克/米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米3,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米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其中梅州、河源和阳江3市达到一级标准;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酸雨频率为36.5%。
全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完全达标;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部分流经城市江段和水量较小的支流受到污染;全省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4.3%;湖泊水质均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水库水质在Ⅰ类~Ⅲ类之间,湖库的营养程度在贫营养~轻度富营养之间,76.4%的入海河口水质优良;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97.0%功能区水质达标,但营养程度有所增加;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为85.3%和56.6%。
与2010年相比,2011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下降9.1%,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持平;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上升0.25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9.4%,降水质量有所提高。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情况保持稳定,水质总达标率上升2.9%;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微降0.6%;湖泊水库的水质类别和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入海河口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下降1%,夜间上升0.1%。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对72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常规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在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较2010年上升2.9%,其中广州上升10.4%,其它20个城市及顺德区均保持稳定达标。
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年度变化
2、江河水质
全省主要江河74.3%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82.1%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117个省控断面中,56.4%的断面为Ⅰ~Ⅱ类水质,水质优;17.9%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15.4%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2.6%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7.7%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其中,流经城市江段的Ⅰ~Ⅱ类断面水质占38.3%,Ⅲ类水质占18.3%,Ⅳ、Ⅴ类水分别占26.7%和5.0%,水质劣于Ⅴ类的占11.7%。
主要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流经城市江段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四大水系比较,珠江、韩江和粤西诸河水系水质相对较好,粤东诸河水系水质最差。以监测断面计,珠江水系68.7%为Ⅰ~Ⅲ类水质,6.0%劣于Ⅴ类,韩江水系87.5%为Ⅰ~Ⅲ类,无劣于Ⅴ类水质断面,粤西诸河81.3%为Ⅰ~Ⅲ类,6.3%劣于Ⅴ类,粤东诸河50.0%为Ⅰ~Ⅲ类,30.0%劣于Ⅴ类。
2011年广东省四大水系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西江、北江、东江干流及部分支流、韩江干流和部分支流、螺河陆丰段、黄江河、漠阳江、袂花江、鉴江(茂名段、湛江段)、南渡河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共5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部分耗氧有机物。
与2010年可比断面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水质优良断面数和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断面比例均上升1.8%,水质好转的有沙湾水道、榕江、袂花江3个江段。
3、湖泊水库
全省3个省控湖泊中,湖光岩湖水质为Ⅱ类,水质优;星湖和西湖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但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6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和枫树坝水库为Ⅰ类,白盘珠水库和飞来峡水库为Ⅱ类,水质均优;鹤地水库、高州水库为Ⅲ类,水质良好。
与2010年可比水库相比,星湖由于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水质变差;其余湖库的水质无明显变化。
4、入海河口
全省17条主要入海河流中,76.4%(13条)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11.8%(2条)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11.8%(2条)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磨刀门水道、韩江和漠阳江入海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与2010年相比,磨刀门水道河口因溶解氧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水质变好;东江南支流入海口因溶解氧浓度下降、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升高,横门水道河口因氨氮浓度升高,鉴江入海口因溶解氧浓度下降、化学需氧量浓度升高,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水质均变差;其他入海河流河口水质变化不大。
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5、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以二类海水为主,占68.7%,一类海水占13.4%,三类海水占14.9%,劣四类海水占3%。
近岸海域水质类别比例
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7.0%,除深圳为81.8%外,其余12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均完全达标。全省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有2个属重度污染,位于珠江口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与2010年相比,全省近海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与上年持平,营养程度有所增加。
广东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变化
6、跨市河流
全省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5.0%,其中广州、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江门、肇庆、清远和云浮等11个城市交界断面水质完全达标,深圳和揭阳2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0。
与2010年同期相比,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微升0.3%。惠州、东莞两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升高至100%,珠海、中山、茂名3市达标率略有下降。
7、省界河流
由外省流入我省的主要河流有西江干流及支流贺江、北江上游浈江和支流武江、东江上游寻邬水和支流安远水、九洲江、韩江支流汀江,共8个跨省交界河流。目前我省布设了4个省控手工监测断面(东江的龙川新村、西江的封开城上、武江的坪石、九州江的石角)、5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汀江的大埔青溪、武江的坪石、浈江的南雄昆仑、贺江的封开南丰与九州江的石角),监控东江、西江、武江、浈江、汀江、贺江和九洲江7条省界河流水质。
东江省界断面(龙川新村)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西江省界断面(封开城上)为Ⅱ类水质,水质优。武江省界断面(坪石)为Ⅱ类,水质优;九洲江省界断面(石角)常规监测为Ⅵ类水质,属轻度污染,与自动监测结果一致;常规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自动监测为氨氮与总磷。
与2010年相比,九洲江省界断面水质有所下降,由Ⅲ类降为Ⅳ类;龙川新村断面水质有所改善,由Ⅳ类好转为Ⅲ类;封开城上和坪石两个省界断面水质保持优良稳定。
(二)大气环境
1、城市空气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其中梅州、河源和阳江3市达到一级标准。
与2010年相比,城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定,韶关、肇庆、潮州、揭阳和云浮5市的三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显示,城市空气以优良或良好为主,大部分城市轻微污染天数比上年略有减少。
2、主要污染因子
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0毫克/米3,较2010年下降9.1%,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米3,与2010年持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米3,与2010年持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平均降尘量为4.09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4.22吨/平方公里•月)下降3.08%,全省平均水平达省推荐标准。
广东省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度变化
3、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酸雨频率为36.5%。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4.56(清远)~6.70(河源)之间,81.8%的城市(18个)出现酸雨(日均pH<5.6),59.1%的城市(13个)受酸雨污染(年均pH<5.6)。韶关、佛山和清远等3市属于重酸雨区(年均pH<4.5;4.5≤年均pH<5.0且酸雨频率>50%),占13.6%。
与2010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上升0.25个pH单位,酸雨频率降低9.4%,酸雨污染状况明显改善。
广东省城市降水酸雨频率年度变化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57.1%的城市(12个)区域噪声质量等级处于一般水平,其余城市区域声环境处于较好水平。与2010年相比,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广东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年度变化
2、道路交通噪声
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监测路长3312.5公里,其中19.8%监测路长(654.2公里)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平均值均小于70分贝,全省总平均值为67.4分贝,总体属于较好水平。其中,76.2%的城市(16个)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属于好(≤68.0分贝),其余属于较好(68.1~70.0分贝)。
广东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年度变化
3、功能区噪声
全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5.3%,夜间达标率为56.6%。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分别是0类区58.3%、1类区77.2%、2类区81.1%、3类区100%、4类区87.8%;夜间点次达标率率分别是0类区75%、1类区58.8%、2类区69.2%、3类区91.9%、4类区21.3%。
功能区噪声点次达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