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展情况通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展情况通报

以实施“新标准”为契机,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环保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广东省环保部门以实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下称“新标准”)为契机,加快全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步伐,不断增加空气质量实况发布站点数量。继今年38日率先发布33个站点空气质量实况之后,今天上午8时,广东省按照环保部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发布了珠江三角洲第二批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实况,使得珠三角地区按“新标准”要求实时发布的站点数量达到62个,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空间覆盖度和站点的代表性将得到显著提升,这将为公众实时了解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合理进行生活与出行安排,提供更加全面和及时的环境资讯服务,同时,也使得珠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具有扎实的科技基础

1999年开始,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与北京大学合作,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了包括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在内的大气复合污染研究性监测工作;2003-2005年,在科研工作的推动和支撑下,粤港政府建设了我国首个具有区域代表性并跨越粤港两地的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监测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每天向社会公众发布区域空气质量指数(RAQI);2002年以来,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等单位合作,分别于2002年和2006年,在珠江三角洲启动了国家973计划课题和863重大项目研究,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研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网络化质量管理技术体系和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这些具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整体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二、珠三角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监测网络建设和空气质量实时发布任务

按照环保部的部署,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要在2012年按照“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发布工作。此前的38日,广东省已按“新标准”的要求,率先发布了珠三角33个站点空气质量实况,至今运行状况良好,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及环境效益。今年4月上旬,环保部选择广东省召开“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组织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环保重点城市环保部门的领导、专家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考察,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工作得到了全国同行的肯定。本次新增发布站点之后,珠三角91区所有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具备了“新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并全部纳入了实时发布范围;省环保厅近年新建的1个大气超级站和7个区域监测站也参加了空气质量实况发布。珠江三角洲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了环保部下达的任务。

三、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独创性

在科技部863重大项目的科技支持下,珠三角地区历经十余年探索与实践,在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技术、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和环境信息发布等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区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网络和实况发布平台。在监测指标方面,所有监测站点均具备“新标准”要求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种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在发布内容方面,不但包含了6种空气污染物最近1小时平均浓度值(臭氧增加了8小时平均浓度值)、最近24小时平均浓度值,同时也给出了每个站点的逐小时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健康指引;公众还可以通过网站很方便地查阅到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的空间分布和变化情况。监测结果即测即发布,透明及时;发布方式直观易懂,比较贴近公众的实际感受和切身需求。

在本次将站点扩展至62个之后,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实现了三个全覆盖。监测指标全覆盖:所有发布站点全部具备“新标准”规定的6种主要污染物监测能力;发布内容全覆盖:不但发布6种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值,24小时滚动平均值,还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做到了知无不发;监测站点全覆盖:所有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纳入发布范畴,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政策评估、粤港环保合作的大气超级站和区域性监测站点也参与了发布。

四、广东省明确了全省下一步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工作安排

按照环保部的总体部署,广东省将结合本省实际,在完成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快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进程。预计在未来1-2年内,我省所有城市国控及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部按“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空气质量实况。

与此同时,我省在位于鹤山市的大气超级站中,安排了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10PM2.5自动监测和5PM2.5手工采样仪器,长期开展PM2.5技术比对和验证工作,力争为国家和我省PM2.5监测仪器选型、监测数据可靠性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与发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还缺少经验积累,工作中可能会存在不足,十分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与探索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空气质量的监测、评价及发布工作,使其更加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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