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71.1%,较2017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66.7%,较2017年同期下降6.4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上升9.1%;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上升8.8%。臭氧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78.0%。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河源和潮州市,后三位为佛山、江门和广州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普遍有所变差。
2018年10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备注:1、城市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2、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1-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7.7%,较2017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3.7%,较2017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3.2%;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3.1%。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5.5%和19.3%。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市,后三位为广州、清远和佛山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江门、佛山和中山等13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珠海、揭阳和惠州等8市有所变差。
2018年1-10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备注:1、城市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2、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1-10月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1-10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达标率为97.4%,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达标率为100%。
2018年1-10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3.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
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后三位为深圳、东莞、揭阳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珠海、深圳、东莞等10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揭阳、清远、佛山等11市有所变差。
2018年1-10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018年11月17日《南方日报》A6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