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广东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广东六项污染物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全省和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再创新低。全省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汕尾、湛江和茂名位列前三,广州、佛山和清远位列后三。省生态环境厅透露,计划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珠三角空气各项指标同比全面改善
“2018年,在年初遭遇长时间中度污染天气的情况下,我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六项污染物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张瑞凤介绍。
去年全省PM2.5、PM10、NO2、O3-8h、SO2和CO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除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指标外,其他全部实现同比下降。其中,深圳、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揭阳、云浮11个城市,环境空气所有污染物质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8.9%,较2017年下降0.5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5.4%,较去年上升0.9个百分点。“污染物主要为O3-8h,占首要污染物比例的59.6%。”张瑞凤表示,去年全省全年出现重度污染12城次,重污染天数比率为千分之1.5。
总的看来,全省大气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连续四年达标,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物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比全面改善,全省和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再创新低,深圳、惠州、湛江、汕尾市连续4年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广州市PM2.5年均浓度连续2年达标,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达标,汕尾市PM2.5年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WHO)第二阶段控制目标。
全省PM2.5年均浓度再创新低
与往年相比,2018年广东全省PM2.5年均浓度再创新低,其中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潮州、揭阳6个2015年PM2.5未达标城市,2018年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基数(38微克/立方米)下降7.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5.3%的目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李智广介绍,特别是2018年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达标,至此广东经济总量最大的三个城市均实现PM2.5达标。
为何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能一再降低PM2.5年均浓度?李智广表示,主要是围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业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车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做工作。去年全省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07433家,关停25716家,整合搬迁9360家,升级改造9055家;同时积极推进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全省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1451辆,公交电动化率达72.8%,广州市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
不久前印发的《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到92.5%,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
对于韶关、东莞、肇庆、清远四个PM2.5指标尚未达标的市,李智广表示,将发展清洁能源、压减燃煤,推进燃煤锅炉和建筑陶瓷生产线清洁化改造;同时将针对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进行VOCs治理;还将强化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力争四市早日实现PM2.5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