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19年第二场例行新闻发布会。
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主要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统筹协调,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共同推进污染防治,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体系形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省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明确地方政府落实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重点解决当前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条例》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新经验,完善我省相关管理制度。《条例》注重和国家的固废法相衔接,具体的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等要求相衔接。
省厅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的把握固废条例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上个礼拜厅党组召开了会议,集体进行了专题学习,目的就是要抓好贯彻落实。
条例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条例里面进行了明确。二是监管措施,对产废企业,从固废产生到运输到处置,可以说从摇篮到坟墓,整个全过程的监管提出了具体措施。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危险废物全过程的监控责任在条例里面做了明确规定,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申报登记、管理计划、档案转移、危险物废物转移以及它的收集、贮存、待处置、收费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针对我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运输管理能力薄弱问题,明确提出了推动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一些具体措施,强化了危险废物运输环节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了转移管理的操作流程。四是加大了惩处力度,条例里根据国家上位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的惩处措施。
我们还制定了高效的信息化的管理手段,确立了电子联单的法律地位,这个电子联单在我们固废条例里面明确做了规定。所以在这里通过我们新闻媒体,告知各产废企业,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首先第一责任是自己的企业,如何减少废物的产生,推进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其次,交给别人去处置,必须要有履行合同制,必须交给合法合规的企业处理处置。现在碰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企业不清楚这样一个问题,可能私下交给别人处理,居然没有合同,这是严重违规违法,交给企业去处理的时候,没有这个合同,他有没有这个能力、有没有这个资质去处理?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底线,希望通过媒体向全省各大企业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要有严格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