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4月例行新闻通气会,通报2020年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黄创良、综合处副处长王昌龙、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段献忠、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黄仙明出席通气会,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许金洲主持通气会。以下为通气会实录。
欢迎参加广东省生态环境厅4月例行新闻通气会,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通气会的嘉宾有: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女士、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黄创良先生、综合处副处长王昌龙先生、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段献忠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黄仙明先生。
今天通气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请林文处长通报去年以及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由林文处长通报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林文:尊敬的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
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以及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就2020年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我们省环境质量状况做简要介绍。
一、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我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质量继续领跑先行,全省空气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5%,珠三角AQI优良率在全国城市群中保持领先。全省PM2.5为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广东指出的9个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茅洲河、练江等一批沉疴顽疾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由污染典型转变为治污典范;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87.3%,超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5.5%,轻度污染占3.9%,中度污染占0.6%,重度污染小于0.1%,无严重污染天气。主要的首要污染物为O₃,占比为68.7%,其次为PM2.5和PM₁₀,占比分别15.8%和8.3%。
与2019年相比,PM2.5、PM₁₀、NO₂、CO、SO₂、O₃六项指标均有所下降,降幅为11.1%—19.2%。城市方面,O₃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1个(江门),NO₂超标城市数量由2个减少至0个。[除江门(O₃超标)外,其他20城市六项指标均达标]。
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为汕尾、湛江和汕头,广州、清远和佛山位列后三。21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肇庆、东莞、佛山、中山4市改善幅度高于2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79个地级以上市级和82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地表水
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3%,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超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
全省168个省考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6.3%,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107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练江揭阳段、枫江2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三)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9.5%,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劣四类为5.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局部海域,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在珠江口、大亚湾、雷州半岛珊瑚礁和南澳岛四个海域开展了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各鉴定海洋生物318种、283种、240种和340种,海洋生物多样性指数平均分别为1.94、2.63、2.86和3.16。汕头南澳青澳湾、深圳小梅沙、深圳大梅沙、阳江闸坡4个重点海水浴场,水质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61.0%、53.0%、71.0%、100%。全省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事件5次,均未造成重大损失。
(四)生态质量
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河源、清远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深圳等8市为良,占38.1%。
125个县级评价单元,74个为优,占59.2%;44个为良,占35.2%;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五)气候变化
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碳强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5%约束性目标任务。2020年,碳市场成交碳排放配额3303.04万吨,成交金额8.46亿元。
(六)声环境质量
全省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2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平均值为68.2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4.0%,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77.3%,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
(七)辐射环境质量
全省陆域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二、2021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4.1%,轻度污染占5.6%,中度污染占0.3%,重度污染占0.1%,无严重污染天气。主要的首要污染物为O₃,占比为56.7%,其次为PM₁₀和PM2.5,占比分别为17.8%和13.1%。
与去年同期相比,CO持平,其余5项指标均有所上升。PM2.5超标城市数量维持在2个(揭阳、云浮),NO₂超标城市数量由0个增加至2个(广州、佛山),O₃超标城市数量由0个增加至2个(东莞、清远)。
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为汕尾、深圳和汕头,广州、佛山和江门位列后三。21城市综合指数同比都上升,佛山、江门、茂名、云浮4城市的综合指数变化率超过35%,云浮上升幅度最大。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78个地级以上市级和82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地表水
全省“十四五”地表水国控断面调增至149个,按照国家核定结果统计,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5.2%,同比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1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13个湖库水质优良;小东江、练江揭阳段、枫江3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
许金洲:谢谢林处。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问答环节,请媒体朋友结合我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进行提问。
中国报道:这次发布我看了有很多数据,我想了解一下这些数据怎么产生的?可以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情况吗?谢谢。
林文:感谢这位记者。我们数据通过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布点组织各地开展监测形成相关监测数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7年3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我厅大力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效益,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主要是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我省基本建成涵盖大气、水、土壤、海洋、噪声、生态、污染源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基础网络。其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在港口、交通干线、农村也建设空气监测站。地表水监测断面覆盖所有区县、一级支流、市县饮用水源、主要工业园区以及考核断面,国考和省考断面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覆盖农用地、林地、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产地、污染行业企业及其周边地区等。加强“陆海统筹”,开展了海水环境质量监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重点海水浴场、海漂海滩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等监测。运用卫星遥感手段开展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强化排污单位监管能力。
二是预报预警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在全国率先建成大气复合污染成分监测网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污染追因溯源。建成华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具备未来10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建成广东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平台,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联网,部分水站除国家要求的常规监测指标外,部分站点还增加了石油类、蓝绿藻、叶绿素、重金属及综合毒性等预警特征指标。运用物联网技术完成气站和水站智能化建设。
三是初步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实现全省环境监测业务分散向集中、数据要素分割向共享转变。通过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云平台迁移、综合管理平台统一门户建设,集成整合现有监测业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应急响应能力。全省空气、水、噪声、土壤等污染源监测数据实现统一归集。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全省统筹,不断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更好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广东电台:国家部署下一步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对此有什么安排?
王昌龙: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省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更加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推进攻坚战向广度延伸、向深度拓展,重点深入开展以下五大攻坚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气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集中治理,加强油路车港联合防控,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公共交通领域电动化和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做好不利气象影响的精准应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一体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加强重点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高污水收集率,推动重点流域长制久清。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做好重点水库和饮用水源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江河安澜、秀水长清。
三是深入开展海洋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完善陆海统筹、部门联动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强化海域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加大重点企业及产业园区污水排放口和河流入海断面的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
四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重点类别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办好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厕所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制。谢谢!
南方日报:省政府工作报告把农村污水治理列为十大民生实事,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推进?有何举措?
黄仙明: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省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作为十大民生实事,要求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厅将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治理率为重点,以提升生态环境效益、村民获得感幸福感为主线,同时立足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科学谋划建设,强化质量管理,完善运维机制,突出示范带动作用,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生态环境保障。目前我厅已组织编制《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方案》,将民生实事办理任务分解到各个市,初步确定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办理的自然村储备库,明确评估标准,并建立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月度调度和通报机制。
下一步具体举措是:一是开展治理情况排查。以“摸底数、找问题”为目标,全面摸查现有已建设施。二是组织各市编制民生实事方案。要求各地市在省方案的基础上编各市方案,明确各自然村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及他们应该负的各级责任、建设时序、运维管理、资金保障等工作。三是督促落实治理工程建设。我们已经有一个评估标准、技术标准,督促各市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治理,完成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对各市指导运维管理措施。要求各地市明确纳入民生实事的村庄污水治理设施的产权归属、运维管理责任单位等,接下来是进一步落实资金安排及监测要求,建立设施运行的台账。五是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现在我厅已经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各市报送已完成治理的自然村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打造1000个以上模式适用、成效突出、可推广的样板,并组织专家团队对优秀治理案例进行筛选推广,及时向社会公开。
大粤网:据了解,广东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治水取得了成效,请问今后将如何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黄仙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其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十三五”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020年视察广东,对我们治水提出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全力以赴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如刚才林文处长通报的情况一样,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取得重大突破,2018年指出的9个劣Ⅴ类断面已全部消劣,27条入海河流的国考断面也全部消除劣Ⅴ类,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87.3%,这是历史同期最好的。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域的黑臭水体527条已全部达到初见成效的效果,可以说我们的“十三五”通过顶层设计、高位推进、全力攻坚,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十四五”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治理”这样的整体思路,继续夯实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主要是开展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水环境空间管理体系。目前我们正在开展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整合优化,确定水体环境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目标,构建全省统一的水功能区划体系。统筹国控断面、流域边界、行政边界的框架,构建“流域-控制单元-汇水单位-行政区域”这么一个覆盖全省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做到有序的空间管理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第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也是持续改善、稳中有进的,我们计划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和优良水体保护。特别是东西北江、韩江、新丰江水库、高州水库、鹤地水库重要水库的水质保护,继续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十三五”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基本完成调整,“十四五”就要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推进实施珠三角、环北部湾等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全省供水安全。推进重点流域的整治,比如茅洲河流域、练江流域,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补足处理能力、管网的各个短板,加强农业农村畜禽养殖的整治。同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加强2018年9个劣Ⅴ类断面的劣Ⅴ类一级支流整治,力争今年把劣Ⅴ类一级支流基本消除。通过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整治,加强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持续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是探索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的修复利用,结合万里碧道建设,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探索如何加强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流量的保障,为重点流域治水、保护好水提供水生态环境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估,加强河湖开发整治过程中水生态环境、水环境质量保护工作的推进。以上就是我们“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和基本要做的工作。谢谢!
珠江环境报:关于海洋方面的问题,如何做好海洋环保,特别是近岸海海域污染防治?
黄创良:谢谢你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关心。广东省近岸海域非优良水体主要分布于珠江口等局部河口海湾,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污染来源主要是河流携带污染物入海。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厅正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广东省近岸海岸污染整治方案,将尽快印发实施。下来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治理,过去入海河流主要是对氨氮进行削减,现在则要推动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才能有效改善河口海域水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了入海排污口的全面排查工作,下来还要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信息,持续开展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充分利用广东省入海排污口的监管系统,实现对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
三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会同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等的执法监管,有效遏制污染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大力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以“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为主线,以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我省“美丽海湾”建设,积极创建“美丽海湾”建设示范区。
五是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目前我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下来要强化基础研究,通过开展重点海域生态调查与评价、入海河流调查、监测、评估等研究工作,掌握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本底状况,查清我省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情况,研究提出有效的控制对策,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谢谢大家!
广州广播电视台:刚才听环境质量公报的时候,臭氧已经成为广东首要的大气污染物,请问广东接下来对此将如何应对?
段献忠:谢谢这位记者提问。近年来,广东省臭氧浓度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15年,臭氧首次超过PM2.5成为全省首要污染物,且占比逐年升高。鉴此,广东2018年逐步转向了以臭氧污染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治策略,着力破解臭氧污染不降反升的新挑战。2020年,作为“十三五”收官之年,全省臭氧年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12.7%,珠三角下降15.9%,成效显著。下一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延续和强化2020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机制。2020年实践证明,去年工作机制在成效方面是科学的,也是有效的。2021年将继续深化厅主要领导和院士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中心工作模式,强化总体专家组对臭氧污染防控区域统筹,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城市专家组组长“双组长”负责制,进一步深化城市工作组与城市之间的联动,发挥城市专家团队定向帮扶工作模式作用,强化对重点城市的指导和定向帮扶。
二、进一步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围绕生成臭氧的两大重点前体物开展协同深度治理。臭氧生成有两大重要前体物,一个是挥发性有机物,一个是氮氧化物,所以我们接下来工作,重点是围绕这两个污染物的减排。VOCs方面,重点开展臭氧高值区、主要工业园等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成因溯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强化储油库、加油站等场所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NOx方面,加强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强用车大户入户检查、黑烟车闯限行区遥感监测执法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等工作。在工业炉窑方面,也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对钢铁、水泥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逐步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炉窑分级管控,精准减排氮氧化物。
三、强化大气智慧平台的建设。以省政府“一网统管”生态环境板块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的决策支撑作用,完善蓝天保卫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大机动车船舶遥感、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臭氧生成机理烟雾箱建设、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过程管控等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污染源的实时精细化、精准化高效管控。
四、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体系。优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同时,结合降碳减污工作,加快推进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经济、税收、奖励等政策,鼓励企业从源头、生产及末端选用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加大宣传科普、教育培训,在全社会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接下来我们工作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推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