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职责定位: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制定环保政策规划、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染事故预防、核事故、环境事故应急及调查处理;排污收费和环保资金管理;环境监测 、监察、信息统计、宣教、环保科技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
我厅内设十四个处室: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固废与重金属管理处、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核安全处、宣教教育与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环境监察局。
(三)人员情况。
人员构成:省编办下达我厅行政编制156人,离休9人;退休72人。本年末财政统发在职工资人数150人、离退休81人。
(四)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环保调控,狠抓污染整治,严格环境监管,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局部有所好转。
1.优化调控服务,努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强化环保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决策部署,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
坚持规划引导。全面落实环保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政策和主体功能区划要求。
严格环保准入。制定实施省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和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河源、东莞、清远、云浮4市也出台配套的产业准入政策,促进了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东西北地区的生态功能提升。
2.强化治污减排,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升级。加快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势推进。深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吨,新建污水管网600多公里。
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加大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治力度。
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稳步推进。建立省农村环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完成全省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珠海市创建生态市、金湾和斗门区创建生态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3.严格环保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两法衔接”,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极大地震慑了环境犯罪分子。
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开展环境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核安全应急演练,圆满完成汕尾陆丰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全省辐射环境状况保持稳定。
4.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
环保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完成,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珠海市率先实施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广州市出台《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有新突破。会同省监察厅和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环境保护系统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标准》,有力推动了全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环境经济政策不断完善。印发实施《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完成了第二批排污权交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梳理了省环保厅477项职权事项,公开发布了115项权责清单和203项职能调整目录,进一步明晰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职责权限。
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在省环境保护公众网上建成“政府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等4大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8大类31项共计1.5万条环境信息。
5.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环保事业发展基础。
环境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大力推进省厅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信访大厅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网上办理事项全部达到三级办理深度,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网络信访事项处理率均达到100%。
生态文明宣传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粤环保·粤时尚”公益宣传、“环保名人面对面”大讲堂和“爱珠江,保护母亲河”亲子徒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第三届环境文化节和第二届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
6.切实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省环保厅整改“四风”突出问题18个,建立或完善制度48项。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厅机关部门决算总收入826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4.20万元,其他收入243.1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省环保厅部门支出决算66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6391.39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3700.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7.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2690.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2.11%。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保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专项支出及环保课题研究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87.70万元,比2013年减少39.5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3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出国组团5个、2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前往(1)德国、瑞士、意大利的业务考察24.22万元,(2)前往香港和澳门参加环保合作论坛及会议的支出8.1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75万元,全部为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车保有量35辆,平均每辆开支7.2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共接待3批次、54人次,主要为兄弟省市环保厅前来调研的工作餐支出。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9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