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回头看”情况时指出,要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
对此,汕尾市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走进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和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这里看不到黑烟,闻不到臭味,听不到噪音,在垃圾车进进出出的情况下,沿途道路干净整洁、两旁小树葱郁。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双桂山,服务范围包括除陆丰东南片区外所有行政区域,首期于2015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工程项目已于今年3月份动工建设,预计到2019年底建成运营。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距离陆丰市区约40公里的南塘镇后西村,占地面积约230亩,服务范围为陆丰市东部片区,一期一阶段已投入试运营。两个项目在建筑外观设计上都融入了绿色环保概念,厂区内的楼栋四周都种上了植物,让厂区变得生机盎然。
此外,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汕尾市列入整改清单的镇级垃圾填埋场共有30个(海丰县10个,陆丰市17个,陆河县3个)。
汕尾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动了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个镇级填埋场完成整改工作,其中14个已通过市级验收,提前完成省住建厅要求的“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数量50%”的任务要求。
接下来,汕尾市将强化镇级填埋场整改验收督导工作,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于明年6月份前全面完成,加快推进落实生活垃圾一体化项目,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彻底解决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