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6〕141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3批5号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落实组:
现将我厅收到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有关广东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的案件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日,我厅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有关广东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的案件,指出:广东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广东省水利厅),规划有上百个加固工程,其中申请公开部分海堤工程的环评,但有几十个都回复没有环评。考虑到涉案工作需要省水利厅提供相应的材料,2016年12月3日,我厅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商请提供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相关材料的函》,商请省水利厅提供广东省海堤加固工程名单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的相关材料。随后省水利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环评相关资料的函》(粤水建管函〔2016〕2520号)就相关情况答复我厅。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材料,全省规划建设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共计116个,其中完成初步设计项目共计78个,已获得环保部门批复项目共计75个,已开工建设项目共计72个。在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有67个项目获得环评批复文件,有5个项目未获得环评批复文件(见附件1)。
二、办理结果
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材料,未获得环评批复的5个项目,捍卫耕地面积均属于1万亩-5万亩之间,根据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民生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环〔2013〕2号)的要求:捍卫1万亩至5万亩的海堤加固达标工程,若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范畴,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故我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符合要求。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海堤加固达标工程环评相关资料的函》(粤水建管函〔2016〕2520号)(略)
2.《关于民生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环〔2013〕2号)(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