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146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批来电71号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6年12月9日,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0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电71),经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案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在第二、三、四、五、八、九批均已交办清远市人民政府,清远市政府已形成了完整的案件办理材料上报。在第10批交办我厅后,12月10日,省环保厅派员赴清远市调查处理,经核查,雄兴、华强、嘉福确有部分企业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不完善,个别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已将本案一并列入北部万科城等五大楼盘对周边工业园区投诉案件继续跟进处理,我厅也将继续跟踪督办。
一、交办的案件事项情况
第10批71号来电反映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周边的雄兴、华强、嘉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夜间偷排,瑞登皮革有限公司日夜排放白色粉末,污染严重)、建滔、华清、杰成工业园的工厂散发臭气。希望督察组能审核这些工业用地的规划布局。投诉后看不到成效。清远市政府刚公布相关取缔2358家这个数据,但公布的这个取缔数据和2014年、2015年一样,认为清远市政府是在走过场,怀疑是否切实解决问题。
二、案件的诉求情况
希望督察组能审核这些工业用地(雄兴、华强、嘉福、建滔、华清、杰成)的规划布局。
三、案件的调查核实经过
(一)关于反映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周边的雄兴、华强、嘉福、建滔、华清、杰成工业园的工厂散发臭气问题,在第二、三、四、五、八、九批交办案件中已交清远市政府办理,清远市政府将其一并列入北部万科城等五大楼盘对周边工业园区投诉案件处理,并已形成案件材料上报。11月24日下午,为找到群众反映“臭味”发生的企业,清远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清城清新两区环保局、北部万科城业主代表和新闻媒体一同来到疑似产生“臭味”的源头——雄兴工业园区展开突击巡查。业主代表孔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对清远市环保局这种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感谢,希望清远市环保局以后可以更多地让老百姓参与环境执法,使老百姓更多地参与环保,消除群众疑虑,共同找出污染元凶。
(二)关于反映“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夜间偷排,瑞登皮革有限公司日夜排放白色粉末,污染严重”问题,2016年以来,清城区环保局专门召开了嘉福工业园企业的环保整治会议,解读了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的严厉措施,强调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对企业严厉处罚绝不姑息。针对企业偷排时间短、隐蔽性强等特点,清城区环保局运用了新排查技术,启动了无人机航拍,制定了2次专项执法方案,对嘉福工业园的企业进行专项排查。
接案后,我厅要求清远市对案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核查及处理情况如下:
1.清远市瑞登皮革有限公司位于嘉福工业区嘉顺大道A4-1区,距离美林湖约2.2千米。主要经营PU合成革和PU/PVC人造革,2007年5月17日获得清远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清环建表〔2007〕64号),2009年5月18日获得清远市环保局的验收意见(清环验〔2009〕35号),同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近年监管情况:2016年以来,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共对清远市瑞登皮革有限公司日常检查5次,检查中未发现瑞登皮革有限公司日夜排放白色粉末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2016年8月1日起,由清远市环保局组织清城区环保局、清新区环保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五加二、白加黑”专项执法行动,采取交叉和突击执法方式,均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过程:接案后清远市、区环保部门联合高新区企业服务局、银盏林场、龙塘环监中队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该公司因订单问题,已于12月12日停产。我厅要求清远市和清城区相关职能部门继续跟进,加强对该公司的环保监管。
2.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嘉福工业区A4区,距离美林湖小区2.2千米。主要生产汽车漆、工业漆等油漆,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等树脂,卷钢涂料等产品。2013年1月29日获得清远市环保局《关于〈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产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清环〔2013〕70号),2015年3月18日清远市环保局出具《关于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产能调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清环验〔2015〕29号),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配套建有废气、废水治理设施。
近年监管情况:2014年8月1日,清远市环保局针对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未验先投和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对该公司处罚人民币40万元。2016年,清城区对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检查3次,检查中未发现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夜间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2016年8月1日起,由清远市环保局组织清城区环保局、清新区环保局开展为期半年的“五加二、白加黑”专项执法行动,采取交叉和夜间突击执法方式,均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接案后,清城区环保部门多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行为。2016年12月11日清城区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深圳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三)关于“雄兴、华强、嘉福、建滔、华清、杰成等园区工业用地的规划”问题。
经核实,六个园区的规划情况为:1、雄兴、嘉福工业园区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一部分,早期未规划,后规划为工业用地。2、华强工业园区不是规划园区,由于早期有几个企业聚集,为方便区分,当地统称为华强工业园区,该地块于2016年规划为工业用地。3、建滔工业园于2009年规划,属单独园区。4、华清工业园区、杰成工业园为清远市四个电子拆解园区的其中两个,华清工业园区有规划,杰成工业园区暂未规划为工业用地。
(四)关于反映“清远市政府电子废弃物拆解散户取缔数据”问题。
2015年我厅联合省监察厅将“清远市龙塘镇电子垃圾污染整治”挂牌督办。挂牌督办后,我厅多位领导及厅固废处、环监局有关人员先后就该问题的有关整治工作进行了4次督办。按照督办要求,清城区组织开展了取缔电子废弃物拆解散户、严查非法焚烧拆解行为的攻坚战,龙塘、石角两镇人民政府全面排查了辖区内的拆解散户,龙塘镇共排查出1063家,石角镇共排查出1295家,合计2358家,全部散户名单已登记造册,截至2015年9月,已全面取缔了2358家园外非法经营拆解散户。2015年10月,省环监局专门安排了无人机对该区域进行了环境监察飞行。经过近一年的挂牌督办,清远市政府和清城区政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电子废物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基本完成了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垃圾污染整治挂牌督办项目的任务。目前,龙塘镇、石角镇范围内基本杜绝了非法焚烧、非法拆解、非法倾倒电子废弃物等污染环境行为,生态环境大为改善,该取缔行动情况已于2015年11月在清远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自2015年9月至今,清城区继续巩固电子废弃物园外非法经营拆解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不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根据巡查情况,除已经取缔的2358家园外非法经营拆解散户外,清城区暂未发现存在其他另选址生产经营的非法拆解散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4月,我厅已对清远市政府电子废弃物污染整治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加快《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进度。严格按照《规划》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倒排时间表,加快落实各项工作,近期要尽快完善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二要注重巩固现阶段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继续严防、打击电子废弃物非法焚烧、倾倒等违法行为,防止取缔后出现园外非法经营拆解散户死灰复燃现象,同时妥善处置遗留的电子废弃物残渣,确保环境安全。三要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清远市在落实我厅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成立北部万科城等五大楼盘反映区域环境问题专责小组。
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解决北部万科城等五大楼盘反复投诉环境问题,清远市成立了由市环保、公安、规划、水务、发改、经信等部门及清城区人民政府组成的环境综合整治专责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二)继续组织市、区、镇三级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开展大气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前期行动成果,清远市将继续推进组织三级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大气专项行动,加强夜间、节假日执法力度,采取突击执法方式,坚决打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
(三)继续加强龙塘、石角巡查队伍对美林湖等小区周边地区的巡查力度,严防非法拆解散户死灰复燃。
我厅要求清远市和清城区充分发挥龙塘、石角镇专门的巡查队伍作用,加强美林湖等小区周边地区巡查力度,对非法作坊发现一宗取缔一宗,严防非法拆解散户死灰复燃。
(四)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落实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清城区范围内废旧五金拆解行业“只减不增、逐步淘汰”的部署,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产生。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0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来电)(略)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0批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统计表(略)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0批交办件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略)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0批交办件治安处理及刑事处理统计表(略)
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处理情况反馈单(略)
6. 清远市案件办理材料(略)
7.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2015年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略)
8. 2015年省挂牌督办的7个重点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晓冬 875325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