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6〕149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9批交办案件(来信第20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6年12月19日,我厅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9批交办案件(来信第20号),反映怀疑珠海宏勤厨房废油收集有限公司是珠海市环保局的关系企业,珠海市环保局违规通过该公司环评文件,该公司没有2个固定污染防治经验工作人员,属挂靠证件,每天产生近百吨含硫酸污水偷运至市政管网排放,产生大量的严控废物油渣交给环卫部门处理等。我厅高度重视,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宏勤厨房废油收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勤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73097281P)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沙龙工业区2028号。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于2012年12月10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审批(斗环建书〔2012〕009号),2014年5月9日取得珠海市环保局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珠环严控〔2014〕1号,有效期1年)。2014年7月16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斗环验书〔2014〕1号),正式投入生产(排污许可证编号:4404032013000240)。2015年6月24日取得珠海市环保局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珠环严控〔2015〕3号,有效期5年),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处理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饮食业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渣及工业油脂)(HY05)500吨/年。
二、调查处理情况
该件与第10批交办省环保厅(来信第18号)、第4批交办珠海市案件(来信第11号)、第6批交办珠海市案件(来信第8号)为重复投诉,2016年12月10、12月1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已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提交了办理情况报告,2016年12月19日我厅已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提交了办理情况报告。
自12月2日晚收到交办案件后,珠海市环保局多次组织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会同斗门区环保局先后现场检查。核查发现宏勤公司正在生产,油烟静电处理设施已损坏,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监测结果显示其废气、噪声超标排放。珠海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向宏勤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珠环违改字〔2016〕40236号);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珠环封(扣)字〔2016〕DM01号),对其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为贰拾万元(珠环听告字〔2016〕126号),并按照涉嫌非法排污管理类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实施行政拘留(珠环拘移〔2016〕年2号)。12月18日,我厅组织珠海市环保局、富山环保办现场检查宏勤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查封封条完好。
1.宏勤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于2012年12月10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审批(斗环建书〔2012〕009号),不是珠海市环保局审批。经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符合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
2.2014年5月9日,宏勤公司取得珠海市环保局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珠环严控〔2014〕1号,有效期1年),2015年6月24日取得珠海市环保局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珠环严控〔2015〕3号,有效期5年)。经查,该项目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符合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
3.根据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蒸煮及油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据了解,该企业未使用过硫酸进行油脂脱色,该企业委托珠海市城市排水公司富山水质净化厂负责处理其产生废水,并已签订相关委托合同。按照富山水质净化厂进厂废液统计,该企业每日废液产生量约2-3吨,最多不超过7吨。目前,企业已查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4.根据珠海市环保局提供的材料,宏勤公司申领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提供了两名技术人员资料,其中1名为金辉(身份证号码:430203********607X),并向珠海市环保局提交金辉的工程师任职资格复印件、金辉与宏勤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另1名为符连花(身份证号码:4600031********7223),并向珠海市环保局提供符连花污水处理工资质复印件、符连花与宏勤签订的劳动合同。
5.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餐饮废油属于严控废物名录中的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编号为HY05)。采用严控废物名录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单位,应当申请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产生严控废物的单位,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严控废物。环保部门要求产生单位将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6.对照《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该企业对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进行收集,经处理后的废弃物未列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
特此报告。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9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来信)(略)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9批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统计表(略)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9批交办件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略)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19批交办件治安处理及刑事处理统计表(略)
5.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处理情况反馈单(略)
2016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