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组
第24批受理编号73号(来信)交办
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6年12月23日,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4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信73),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联合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派员赴顺德区容桂街道调查处理此案。我厅会同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原容里电镀城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向顺德区容桂街道进行走访调查,查阅有关资料。经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环境问题主要内容
第24批受理编号来信73号交办件主要内容为:顺德容桂容里电镀城污水处理厂被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闭后,没有对电镀污泥进行善后清污工作,导致厂内23个沉淀池遗留大量重金属污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将此项目定标给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电镀废水直排至电镀城低洼处,随意倾倒危险污泥污染环境。市民举报后,相关部门并未对该公司进行处罚,仅仅用泥土把直排的污泥进行掩埋。
二、调处情况
在12月23日收到第24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信73)后,我厅当天即联合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赴顺德区容桂街道原容里电镀城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原容里电镀城污水处理站已于2010年6月由顺德区政府关闭,2012年10月经招标委托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清理,已于2013年1月完成遗留物清理工作并验收。目前原容里电镀城地块已没有电镀城的痕迹,现被容桂街道用作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第24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信73)所反映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直排电镀废水、随意倾倒危险污泥污染环境、仅仅用泥土把直排的污泥进行掩埋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原顺德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9月发文建议顺德区政府撤销容里电镀城,2009年12月22日省环保厅检查容里电镀城指出存在问题众多,责成顺德区督促其即时整治,并建议取消容里电镀城。2010年6月1日,顺德区人民政府发文,同意关闭佛山市顺德区凯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容里处理站。之后原顺德区容桂环保分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容里电镀城土壤进行污染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区域存有部分电镀废物未能处理,已对土壤产生污染。根据调查结果,2012年初由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容里污水处理站污染物进行检测评估,后依据该报告进行清污项目招标。招标要求清理所有废弃污水处理设施池内的污水、电镀泥浆、重金属污染土壤,上述污染物全部清理出来并运输到处理地点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理。在全部清理后还必须将现有废弃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拆除,使用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泥土回填、压实及平整该区域。经招标,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容桂街道容里电镀城清污服务工作,该项清污工作于2012年10月23日开始,2013年1月15日竣工验收,共完成容里电镀城污染物清运共14776.277吨并回填。
(二)调查处理情况
第24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信73)先说明了顺德容桂容里电镀城污水处理站关闭及污染物善后清理的过程,并反映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将电镀废水直排至电镀城低洼处,随意倾倒危险污泥污染环境”、“仅仅用泥土把直排的污泥进行掩埋”,所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标后,于2012年10月23日开始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工作,2012年10月24日下午16时原顺德区容桂环保分局接投诉称有人于2012年国庆期间将容里电镀城污泥高池中的电镀污泥排放到旁边水塘,当日下午16时25分环保分局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投诉情况属实。由于该行为已过去较长时间,环保部门现场未能确定违法行为当事人,原顺德区容桂环保分局将该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移送相关资料,同时报告容桂街道办。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后公安机关反馈因未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故不能作进一步处理。到目前为止,并无证据证明该公司“将电镀废水直排至电镀城低洼处,随意倾倒危险污泥污染环境”,因此,相关部门也未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清理容里电镀城遗留污染物,按照招标要求对污水、电镀泥浆、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了清理然后回填并经验收,并非“仅仅用泥土把直排的污泥进行掩埋”。
根据上述情况,第24批转办件(受理编号来信73)所反映“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将电镀废水直排至电镀城低洼处,随意倾倒危险污泥污染环境”、“仅仅用泥土把直排的污泥进行掩埋”的情况不属实。
三、下一步处理计划
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市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对偷排、乱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24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略)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24批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统计表(略)
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24批交办件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略)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第24批交办件治安处理及刑事处理统计表(略)
5.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督办处理情况反馈单(略)
6.现场检查照片(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