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6号)和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年度总体安排方案等要求,经省政府领导批准,201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及排污费(环保宣教基地及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奖励)项目计划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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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及排污费(环保宣教基地及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奖励)项目计划
按照《广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6号)和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年度总体安排方案等要求,经省政府领导批准,201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及排污费(环保宣教基地及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奖励)项目计划见附表。